个人办理生育保险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行政依据1、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0 18:48:19

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行政依据1、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办理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个人办理生育保险所需的资料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

行政依据

1、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

办理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

办理程序

1、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提出待遇支付申请

2、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窗口办理审核拨付手续

3、审核合格后,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单

4、单位经办人持"拨付单"和"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到财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个体人员直接转入代扣社保费的存折上

所需资料

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申报并加盖行政公章。

1.单位参保职工: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参保人员:有效失业证、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承办部门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处,联系电话:87706752

办理地点

市政府第四办公区三楼四区,投诉电话:87706733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随到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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