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拟取消婚假,延长产假60天

2015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那山东省是否也要取消晚婚晚育假?具体将这名修改?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山东省计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1 09:27:00

2015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那山东省是否也要取消晚婚晚育假?具体将这名修改?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拟取消婚假,延长产假60天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如何延长,没有做出规定。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将原来条例修改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这一修订意见实际上是取消了晚婚假、晚育假的规定,延长了生育假,也就是产假。无论生育的是一胎还是二胎,产妇都享受延长60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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