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医疗保险和其他的保险都是由单位在员工入职30天之内到社保部门办理的职工医疗保险,在参加之后如果员工生病了住院就可以报销。那么枣庄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
员工的医疗保险和其他的保险都是由单位在员工入职30天之内到社保部门办理的职工医疗保险,在参加之后如果员工生病了住院就可以报销。那么枣庄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枣庄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枣庄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受理条件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枣庄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的法律依据有很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条款,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且费用是单位每一个月都给员工办理缴费的,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