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有哪些规定

医疗保险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参加的,医疗保险在医疗方面的保障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可以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单位的人员是有流动性的,辞职的人员单位是不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的,可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3 23:06:06

医疗保险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参加的,医疗保险在医疗方面的保障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可以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单位的人员是有流动性的,辞职的人员单位是不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在枣庄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有哪些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枣庄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有哪些规定

单位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

二、枣庄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枣庄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辞职的人员单位是不会缴纳医疗保险,但是个人是需要继续接着缴纳,这样才能够对医保不产生影响,断缴医保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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