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保险的补缴费用应该是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的,在申请的过程中要求当事人,提供好医疗保险缴费的记录清单和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办理。那么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4 05:44:05

医疗保险的补缴费用应该是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的,在申请的过程中要求当事人,提供好医疗保险缴费的记录清单和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办理。那么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榆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的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申请的过程中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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