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包含医疗保险费,而有的时候,单位因为生产经营不利而导致无法按时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对于单位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情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包含医疗保险费,而有的时候,单位因为生产经营不利而导致无法按时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对于单位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社保机构应当责成单位尽快办理补缴,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玉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什么时间办理呢?下面由华律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玉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758号市社保中心
二、玉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三、玉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玉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的一些相关知识,在玉林市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应当尽快进行补缴,职工个人有的医疗保险中断也可以进行补缴,办理地点在市社保中心,在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即可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