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公司发展好,那么就会招聘一些人员,有的公司发展不好,可能会有裁员,或者员工自己辞职,那么就造成了公司员工数量的减少,企业需要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减员程序,那么在梧州医疗保险
有的公司发展好,那么就会招聘一些人员,有的公司发展不好,可能会有裁员,或者员工自己辞职,那么就造成了公司员工数量的减少,企业需要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减员程序,那么在梧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梧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八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梧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
单位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
三、梧州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办理地址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企业医疗保险缴费人员有了变化,企业如果没有去申报那么就需要按原人数进行医疗保险缴费,这样就给企业带来一些损失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相关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