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太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
对于太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到定点医院、药店进行门诊治疗、购药时,在定点医院、药店的读卡机刷卡,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直接用社保卡上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若社保卡上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可用现金支付。
2、特殊病门诊
特殊病: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心力衰竭、肝移植术后、癫痫、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膀胱肿瘤(灌注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再生障碍性贫血、丙型肝炎、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门诊治疗等,,凡具备享受28种门诊慢性病报销资格的患者,除在所认定医院享受待遇外,可再根据本人意愿任选一所定点医院,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增选报销地点后,原则上半年内不变动。参保患者选择报销医疗机构,尤其是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要与医生沟通,确保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药物等齐全。
报销材料:
住院费用类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医保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
2、基本医疗保险原始住院发票及住院病历、医嘱、费用明细、出院证,医疗费用发票
3、参保人员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4、参保人员死亡的需要提供遗产受益协议,指定受益人账户及死亡证明材料(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大额门诊类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医保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
2、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发票复印件、报销凭证及费用明细等
3、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
参保人员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4、参保人员死亡的需要提供遗产受益协议,
5、指定受益人账户及死亡证明材料(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意外死亡类报销
1.、参保人员医保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
2、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伤害原因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公安刑侦部门的案情证明。如不能出具有关证明的,应在及时、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可参考出险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
3、指定受益人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4、参保人员死亡的需要提供遗产受益协议及死亡证明材料(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报销流程:
(1)携带指点材料太原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
(2)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准入标准进行集中鉴定,
(3)不符合标准的,材料退还本人;
(4)符合标准的发放《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申请人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的次月开始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季度组织一次
其他注意事项:
(1)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只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如需更换,须在每年的12月份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2)特殊病患者可持社保卡到本人的特殊病门诊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门诊治疗,按政策属于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用社保卡上的资金支付,若社保卡上资金不足,可用现金支付;属于自费项目的医疗费用用现金支付。
3、住院
(1)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通过社保卡读卡机刷卡,首先确认是否属正常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若本人或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则不享受医保待遇;确认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即可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2)住院期间,社保卡由参保人员保管,定点医院不得留存。
(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持社保卡可用于在其他定点医院、药店门诊购药,但不能同时在其他定点医院住院和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
(4)出院结算时,可用社保卡上的个人账户资金与定点医院结算,支付属于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若社保卡上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可用现金支付;属于自费项目的医疗费用用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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