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拨付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事项依据1、《社会保险基金财务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拨付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事项依据
1、《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
2、《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洪府发〔2001〕11号)
3、《南昌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实施细则(洪医改字〔2002〕5号)
4、《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办理对象
参与医保人员
办理条件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参保人
申办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材料Ⅰ、结算科打印的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汇总表;Ⅱ、报销费用正式发票;Ⅲ、提供正确定点医疗机构户名和帐号;
2、零星报销材料Ⅰ、发生零星报销费用证明材料复印件;Ⅱ、结算科提供的零星报销结算情况支付表Ⅲ、报销费用正式发票;Ⅳ、提供正确个人户名和帐号;V、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核定结算科汇总报表
2、申报财政拨款
3、报销凭证审核
4、10个工作日支付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机构财务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地点:南昌市子固路12号社保大楼十楼财务科
邮编:330008
联系方式财务科:0791—86620467、0791—86638719
监督电话局监察室:0791—83986839处办公室:0791—866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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