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减轻老百姓看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长沙市社保局将推行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表示,不同年度的累计补偿金额不同,其报销范围也是有所差别的。具体我们来看下文相关介绍。长
为了进一步减轻老百姓看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长沙市社保局将推行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表示,不同年度的累计补偿金额不同,其报销范围也是有所差别的。具体我们来看下文相关介绍。长沙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解读针对老百姓看病医疗费用昂贵的问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长沙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长沙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解读
针对老百姓看病医疗费用昂贵的问题,对此,小编整理了长沙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1、参保人员可以自动享受,无需另外缴纳费用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参加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长沙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参保人员除享受基本保险待遇外,还可以同时享受大病保险的待遇。如果参保人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则也会停止享受大病保险的待遇。
2、超过2万,可享大病医疗保险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长沙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0元,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偿政策。一个自然年度即当年1-12月内,参保人员可以累计起来一起报销。
3、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可以分为四段累计补偿:
(1)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3万元(含)以内可以部分报销50%,
(2)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3万元以上-8万元(含)可以部分报销60%,
(3)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8万元以上-15万元(含)可以部分报销70%,
(4)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15万元以上,可以部分报销80%,
(5)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
4、大病保险服务窗口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在市、区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机构服务大厅开设大病医疗保险服务窗口,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统一的服务流程。同时,基本医疗报销制度与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报销制度进行相互衔接,从而简化了报销手续,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的即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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