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磐安县医保报销标准是什么?保险范围是哪些呢?磐安县最近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此外对于报销标准和范围也有了一定的调整。
金华市磐安县医保报销标准是什么?保险范围是哪些呢?磐安县最近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此外对于报销标准和范围也有了一定的调整。下文是磐安县医保报销标准及报销范围。磐安县医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磐安县医保报销标准及报销范围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磐安县医保报销标准及范围:
以前,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由本人自负;300元至1300元的,由统筹基金报销20%-30%,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200-300元。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员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取消,在乡镇卫生院门诊看病可报销45%,县级医院门诊看病可报销35%,年度报销最高限额提高到600元。
同时,将**恩病纳入职工医保慢性病种范围。慢性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50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按95%的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00元。建立县内住院邀请专家会诊费用报销制度。县内住院邀请省级专家会诊费用限额4000元、地市级专家会诊费用限额3000元列入报销;县内住院远程会诊费用也列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此外,磐安县还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慢性)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同时,建立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慢性)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2.5万元部分,由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再报销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政策调整后,磐安县参保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58万元,比原来增加了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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