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

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经覆盖了260万人。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原本报销范围上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16 02:45:56

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经覆盖了260万人。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原本报销范围上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具体见如下内容: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从2018年9月1日起,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先按照居保基本责任结算。结算后剩余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居保中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人员,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剩余的自负费用,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审核管理等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有关规定。

据了解,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居保人员”)均适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职及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不在此列。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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