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中心财务部办事程序

医保中心财务部办事程序一直是网友们热议话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网友们北京在线法律咨询里关于北京社保法律咨询相关问题,希望能解决网友关于北京市医保中心财务部办事程序疑问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4 03:44:06

医保中心财务部办事程序一直是网友们热议话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网友们北京在线法律咨询里关于北京社保法律咨询相关问题,希望能解决网友关于北京市医保中心财务部办事程序疑问,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24小时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一、办理变更手续

(一)需办理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变更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持变更证明信,到市医保中心财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二)证明信请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前的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变更后的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单位编码;加盖本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二、办理购买领款凭证、明细表手续

(一)在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到财务部购买“领款凭证”、“门诊、住院明细表”。

(二)办理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提供单位编码,原已用完的领款凭证底联由单位保存。

(三)领款凭证收取成本费每本5元,明细表收取成本费每本10元。

三、办理大专院校教工、学生医疗证手续

(一)需要新办或补办教工、学生医疗证的大专院校,请持单位介绍信、现金或支票到财务部办理,凭收据到特殊人员管理部领取医疗证。

(二)每证收取工本费1.50元。

四、办理医药费查询

(一)凡需查询医药费拨款情况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需携带本单位领款凭证、单位编码到财务部查询。

(二)财务部当即进行查询、回复。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