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间企业能否终止员工劳动合同?

医疗期间企业能否解约?典型个案:市民程小姐与广州某纺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8月底,程小姐在家不小心摔伤脊骨需卧床半年,9月份,公司通知程小姐说合同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5 17:34:16

医疗期间企业能否解约?

典型个案:市民程小姐与广州某纺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8月底,程小姐在家不小心摔伤脊骨需卧床半年,9月份,公司通知程小姐说合同已到期,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程小姐咨询:公司做法是否妥当?

维权指导:该公司做法不妥当。为了保障职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职工享有医疗期保护,即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在法定的时间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的时间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程小姐在纺织公司参加工作不满2年,根据规定,医疗期为3个月,从8月开始住院休假一个月,至9月份合同到期仍剩2个月的医疗期。因此纺织公司不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与程某的劳动关系。但再等2个月医疗期满(程小姐已经医疗1个月)后,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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