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提供哪些资料

在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的时候,需要是残疾军人带着残疾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这个关系需要先转出,才能够办理转入,那日照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提供哪些资料呢,小编整理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4 00:17:02

在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的时候,需要是残疾军人带着残疾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这个关系需要先转出,才能够办理转入,那日照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提供哪些资料呢,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日照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提供哪些资料

1.《户口簿》

2.《残疾军人证》

3.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4.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二、日照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条件

退役伤残军人

三、日照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

日照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提供的资料包括户口簿》、《残疾军人证》、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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