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危险系数较大的用人单位,都会为在职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如果有工伤事故发生,参保的员工受到伤害的,按照规定,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不接受鉴定,就不能享受其待遇,在宜春
一些危险系数较大的用人单位,都会为在职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如果有工伤事故发生,参保的员工受到伤害的,按照规定,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不接受鉴定,就不能享受其待遇,在宜春市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多久?小编带大家来了解。
一、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多久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宜春市医疗保障局业务经办大厅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业务经办大厅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受理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3.实人认证不需要
4.办理进程查询即办件,现场办理完毕,有疑问可现场咨询;或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5.办理结果在《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公章
6.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地址: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在宜春市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人员,应当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地点在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窗口,办理时间是上面所述的时间,办理该业务一般需要十个工作日就可办理完结,如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