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导致身体受伤的,首先单位就应该及时地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工伤事故备案,而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单位需要在30天之内办理,否则所涉及到的不利后果应该由单
在员工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导致身体受伤的,首先单位就应该及时地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工伤事故备案,而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单位需要在30天之内办理,否则所涉及到的不利后果应该由单位承担。那么泰安市工伤事故备案提供那些资料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泰安市工伤事故备案提供哪些资料
工伤事故备案表;
身份证明文件。
二、泰安市工伤事故备案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三、泰安市工伤事故备案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第五十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后,用人单位应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泰安市工伤事故备案提供的材料很少,只需要工伤事故备案表和身份证明文件,公司需要在30工作日之内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业务,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