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在失业以后,依然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需要按照缴纳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就可享受其待遇,虽然失业人员缴纳的保险费不需要自己缴纳,但是也需要办理代缴手续的,在赣
企业职工在失业以后,依然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需要按照缴纳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就可享受其待遇,虽然失业人员缴纳的保险费不需要自己缴纳,但是也需要办理代缴手续的,在赣州市办理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小编带大家了解下。
一、赣州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
第二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二、赣州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流程
申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四楼404室
【网络提交】网址
【工作时间】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受理网络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在网上查询受理通知书;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对象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5日内收到以网络方式告知的获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的渠道。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在查询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缴医疗保险费
送达方式赣州就业创业网站登陆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中公开办理结果。
在赣州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办理代缴手续的地点在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四楼404室,如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