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是有部队把伤残军人移交给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来办理相关的手续,帮助伤残军人建立伤残抚恤关系,享受伤残抚恤待遇,在淄博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在哪办理?
伤残军人是有部队把伤残军人移交给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来办理相关的手续,帮助伤残军人建立伤残抚恤关系,享受伤残抚恤待遇,在淄博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在哪办理?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淄博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在哪办理
淄博市临淄大道788号
二、淄博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2、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
3、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复核通过,报省级民政部门办证;
4、省级民政部门办证和寄发送达。
三、淄博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二十一条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逐级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和申请人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向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无误后,在伤残证件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
迁出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邮寄伤残档案时,应当将伤残证件及其军队或者地方相关的评残审批表或者换证表复印备案。
以上就是给大家做的解答,军人在部队执行任务或者参加科研结果最后受伤成为残疾,在部队可以申请抚恤关系转移,退伍之后所有的关系会被县级的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接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到进行咨询,有更多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