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手续时,需要本人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申请,需要的材料比较多,一般部队都会准备好,这个业务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那么泰安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需要什么
在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手续时,需要本人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申请,需要的材料比较多,一般部队都会准备好,这个业务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那么泰安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泰安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
2.《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
3.伤残证
二、泰安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2、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
3、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复核通过,报省级民政部门办证;
4、省级民政部门办证和寄发送达。
三、泰安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二十一条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逐级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和申请人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向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无误后,在伤残证件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
迁出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邮寄伤残档案时,应当将伤残证件及其军队或者地方相关的评残审批表或者换证表复印备案。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泰安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申请的材料包括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伤残证等文件,申请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的时候不提供费用,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