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伤残军人是需要接受伤残鉴定,有了伤残证,这样才可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去申请办理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手续,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需要提交伤残证还有部队的移交资料,在烟台市伤残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7 23:36:57

伤残军人是需要接受伤残鉴定,有了伤残证,这样才可以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去申请办理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手续,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需要提交伤残证还有部队的移交资料,在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

2.《残疾军人证》

3.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4.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二、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条件是什么

退役伤残军人

三、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与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民政部门应当暂缓登记,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原审批机关更正。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与《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按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军队部门是需要向地方政府办理了移交手续,这样地方民政部门才可以开始办理伤残抚恤关系,建立了关系以后,伤残军人才可以领取到抚恤金。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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