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伤残抚恤关系转移业务需要先向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申请,然后民政主管部门审核材料之后,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进行上报。那么临沂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条件是什么呢
军人的伤残抚恤关系转移业务需要先向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申请,然后民政主管部门审核材料之后,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进行上报。那么临沂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条件是什么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临沂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条件是什么
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
二、临沂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法律依据节选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二十一条
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逐级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和申请人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向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无误后,在伤残证件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迁出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邮寄伤残档案时,应当将伤残证件及其军队或者地方相关的评残审批表或者换证表复印备案。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临沂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业务条件是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材料和申请人提供的伤残证件后上报省级部门,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