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在申请之前需要满足工伤保险持续缴费一年以上,而且是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待遇的,在领取待遇过程中,如果对方不接受治疗的,可能会变更待遇领取。那么萍乡市
工伤保险待遇在申请之前需要满足工伤保险持续缴费一年以上,而且是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待遇的,在领取待遇过程中,如果对方不接受治疗的,可能会变更待遇领取。那么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条件是什么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二、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向当地的工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出现在当事人拒绝治疗,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享受待遇条件的,就可以写申请书办理。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