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

在我国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单位,都会为在职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一旦发生工伤事件,参保的职工受到伤害以后,想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须要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果不接受鉴定,就不能享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8 19:05:01

在我国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单位,都会为在职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一旦发生工伤事件,参保的职工受到伤害以后,想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须要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果不接受鉴定,就不能享受其待遇,在赣州市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小编带大家来了解。

一、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二、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

2.受理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3.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4.办理进程查询办理进程查询

5.办理结果在《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公章

6.送达方式送达方式

在赣州市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人员,必须符合予以批准的受理条件,受伤职工如果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或者是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就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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