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流程怎么走

军人在高强度的训练或者实战中是非常有可能受伤的,军人伤残了,那么国家是会给予军人伤残抚恤待遇的,在退役以后伤残军人是不需要为生活而发愁,伤残军人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流程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0 06:23:03

军人在高强度的训练或者实战中是非常有可能受伤的,军人伤残了,那么国家是会给予军人伤残抚恤待遇的,在退役以后伤残军人是不需要为生活而发愁,伤残军人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流程怎么走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泰安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流程怎么走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办理时限顺延。

二、泰安市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法律依据是什么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伤残人员跨省迁移的,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和伤残人员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3、《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0〕33号)

第二十五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

伤残军人需要在员户籍地办理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先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去申请办理,然后递交给民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就可以进行待遇发放。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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