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伤残军人是有国家优待的,国家会提供伤残抚恤待遇,保障伤残军人以后的生活,军人退役以后是需要依靠自己的,但是成为残疾人士,那么就会影响他们的生存能力,在聊城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3 04:29:43

伤残军人是有国家优待的,国家会提供伤残抚恤待遇,保障伤残军人以后的生活,军人退役以后是需要依靠自己的,但是成为残疾人士,那么就会影响他们的生存能力,在聊城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聊城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登记簿》、《残疾军人证》、军队相关部门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二、聊城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与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民政部门应当暂缓登记,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原审批机关更正。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与《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按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重新评定残疾等级。伪造、变造《残疾军人证》的,民政部门收回《残疾军人证》不予登记,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伤残军人的伤残证明是有部队出具的,在伤残退役军人办理伤残抚恤关系的时候,民政部门是会检查这些证件的,符合条件的就会建立伤残抚恤关系。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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