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因为工作中的事故受伤后导致该职工失去了劳动能了,从而无法恢复工作,该职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依照鉴定结论来核定该职工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今天就跟
在职工因为工作中的事故受伤后导致该职工失去了劳动能了,从而无法恢复工作,该职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依照鉴定结论来核定该职工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在桂林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是怎么办理的?
一、桂林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收费吗
劳动能力鉴定费每人每次250元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6〕109号)
二、桂林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受理条件
完成工伤认定,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
三、桂林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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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综上就是小编对于桂林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相关内容的整理,个人在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就可以通过工伤认定决定书去办理这一项业务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