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受伤经医疗机构诊治身体机能还是愈后效果不佳影响劳动能力的,伤者可以到所在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申请,但是生活中有很多人员
我国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受伤经医疗机构诊治身体机能还是愈后效果不佳影响劳动能力的,伤者可以到所在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申请,但是生活中有很多人员会对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不认可,枣庄市的人员在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业务时会需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枣庄市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需要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9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0工作日
二、枣庄市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受理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枣庄市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令35号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四、枣庄市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材料
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申请表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一般来讲人员在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时办结的时限在三个月之内,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人员在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后,人员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以到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的再次鉴定。办理时要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申请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