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为不小心遭受到伤害的。是需要马上就医来接受治疗的,在进行工伤治疗当中,是会产生很多的医疗费用的。按照规定,该受伤职工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申
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为不小心遭受到伤害的。是需要马上就医来接受治疗的,在进行工伤治疗当中,是会产生很多的医疗费用的。按照规定,该受伤职工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手续的。在景德镇市办理该业务,需要携带哪些办理材料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下。
一、景德镇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需要什么
1.《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初次鉴定结论书》;
4.身份证;
5.《市本级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报表》;
6.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二、景德镇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节选)
第六十八条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在景德镇市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业务的人员,必须提供办理该业务所需的材料,需要申请人提供《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书》、身份证、《市本级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报表》和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相关的办理材料。如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