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的人在工伤之后因为身体原因将不能继续从事劳动工作,进而和劳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其恢复健康的,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也应当适当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16 05:52:12

有的人在工伤之后因为身体原因将不能继续从事劳动工作,进而和劳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其恢复健康的,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也应当适当给予经济补助,工伤职工还可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么来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华律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来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八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来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受理条件

1.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辞去公职。

三、来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地点

来宾市绿源路329号来宾市政务中心人社分中心附楼二楼大厅5-9综合受理窗口

综上所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而工伤职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享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这也是对工伤职工给予最好的关怀和帮助,减少职工的经济负担,以上小编还为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些在来宾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的其他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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