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的职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以后,虽然伤情比较稳定的但是依然会影响劳动力,该工伤职工是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需要该受工伤职工携带相关的
因工受伤的职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以后,虽然伤情比较稳定的但是依然会影响劳动力,该工伤职工是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需要该受工伤职工携带相关的材料才可提出申请的,在葫芦岛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业务应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下。
一、葫芦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怎么办理
1.鉴定申请;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始计算时限;
3.根据需要对所申报的伤情及病历行调查核实,鉴定前进行病情复查;
4.通知:鉴定时间、地点、鉴定项目;
5.鉴定:抽取鉴定专家、组织鉴定、确认;
6.结论送达:经办机构、用人单位、鉴定本人;
7.复查:一年后病情变化可申请复查。
二、葫芦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在葫芦岛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业务是有审批依据的,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的法律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必须按照上面第一项所述的流程来依法进行办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