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员在工作期间未投保工伤事故,为了保护雇员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社会保险法》规定了适当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规范,受到伤害的雇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险。根据国家相关机构规定,购
如果雇员在工作期间未投保工伤事故,为了保护雇员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社会保险法》规定了适当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规范,受到伤害的雇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险。根据国家相关机构规定,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受伤员工有资格领取残疾津贴,如果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变更,可以办理变更手续,新余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新余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有哪些
线上办理:办事指南——申报信息填写——材料上传——收件回执单——受理(1、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通过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通过3、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全材料)——审核——办结——送达
线下办理:办事指南——申报信息填写——材料上传——收件回执单——受理(1、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通过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通过3、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全材料)——审核——办结——送达
二、新余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8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订)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新余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立案的条件
(二)不予以批准/立案的条件
(三)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险法中有规定人员在工作期间受伤致残的、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基金补助,但是出现了丧失手续待遇情形或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国家社保经办部门有权决定停止发放其工伤保险待遇资格,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