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现在缴纳工伤保险的人是比较多的,在我们国家如果想要缴纳工伤保险的话,需要来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办理,如果对工伤保险待遇不满意的话,我
工伤保险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现在缴纳工伤保险的人是比较多的,在我们国家如果想要缴纳工伤保险的话,需要来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办理,如果对工伤保险待遇不满意的话,我们可以申请变更,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一、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条件是什么
申报条件:
1.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二、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八十七条:根据工伤待遇调整政策,业务部门对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的工伤待遇进行统一调整,并建立待遇调整台账。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八十九条: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不再具备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业务部门停止支付工伤待遇;对待遇享受资格停止后又具备享受资格的,业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提供的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恢复支付其工伤待遇;
5.《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对工伤待遇核定金额有异议提出复核的,业务部门应进行复核,确需调整的,予以调整。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条件为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登记等。根据相关条例,工伤职工拒绝治疗或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等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该基金中补足。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