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条件是什么

伤残抚恤关系要进行转移的话,需要向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办理,去进行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将伤残档案、户口本等材料携带好才能够很快办理,那德州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3 13:14:35

伤残抚恤关系要进行转移的话,需要向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办理,去进行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将伤残档案、户口本等材料携带好才能够很快办理,那德州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条件是什么呢,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德州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条件

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

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登记簿》、《残疾军人证》、军队相关部门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逐级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二、德州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德州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条件是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进行办理,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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