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伤残,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待遇,这个待遇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才能够申领,不符合条件是申领不到的。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法律
职工工伤伤残,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待遇,这个待遇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才能够申领,不符合条件是申领不到的。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吧。
一、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节选)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节选)
第六十八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的办理流程
1、接收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
2、审核
3、结果反馈
三、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理的材料
1、《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请表》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辞去公职的批文
3、个人申领的,提供居民身份证
防城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有上面的法律进行规定,作为劳动者要对这些规定进行学习了解,以便在发生工伤后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申领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