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伤残待遇申领如何规定

伤残待遇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办理登记,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了申请书和治疗证明等等。那么九江市伤残待遇申领如何规定呢,小编已经整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4 00:58:35

伤残待遇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办理登记,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了申请书和治疗证明等等。那么九江市伤残待遇申领如何规定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九江市伤残待遇申领如何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九江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在哪办理

九瑞大道68号附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回答,九江市伤残待遇申领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申请的地点在九瑞大道68号附近,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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