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的工伤情况之后,一般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鉴定,在鉴定完成了之后,会根据鉴定等级来确定伤残待遇的标准,也可以是单位提交申请。那么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在哪办理呢,小
在出现的工伤情况之后,一般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鉴定,在鉴定完成了之后,会根据鉴定等级来确定伤残待遇的标准,也可以是单位提交申请。那么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在哪办理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在哪办理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吉安市行政中心C座五楼。
二、吉安市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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