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受伤,在工作期间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该单位职工意外身亡的,该身亡职工的家属是可以依法申领工亡补助金的,但需要申领人办理相关的手续。桂林办理一次
劳动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受伤,在工作期间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该单位职工意外身亡的,该身亡职工的家属是可以依法申领工亡补助金的,但需要申领人办理相关的手续。桂林办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业务需要按照哪些流程来办理?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桂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接收申报资料并核对录入(即时)
初审(3个工作日)
复核(3个工作日)
结果反馈(即时)
二、桂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节选)
第六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节选)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节选)
第六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在桂林办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业务,依据的是《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法律规定,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必须按照上面第一项所述的流程来依法进行办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