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伤事故备案期限多久

工人单位有义务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有为职工申报工伤,及时进行工伤事故备案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大家对“济宁市工伤事故备案期限多久”是否有所了解?小编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5 06:11:59

工人单位有义务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有为职工申报工伤,及时进行工伤事故备案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大家对“济宁市工伤事故备案期限多久”是否有所了解?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济宁市工伤事故备案期限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

二、济宁市工伤事故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后,用人单位应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第五十六条业务部门核查工伤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证件与资料,核对工伤认定事实与事故备案是否相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确认领取工伤待遇资格,进行工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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