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哪个城市发生的工伤事故,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备案业务的,只有这样,那些受了工伤的职工才可以在接受治疗时享受工伤待遇,在不同的城市办理工伤事故备案就需要了解不一样
不管是在哪个城市发生的工伤事故,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备案业务的,只有这样,那些受了工伤的职工才可以在接受治疗时享受工伤待遇,在不同的城市办理工伤事故备案就需要了解不一样的流程,那么在临夏市应该按照什么步骤去办理工伤事故备案业务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临夏工伤事故备案申请流程怎么走
报告《用人单位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工伤职工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
申请(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供《工伤事故备案表》(一式二联))
受理(告知申请人受理》
审核(由经办机构经办人按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签字)
审核(由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临夏工伤事故备案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三、临夏工伤事故备案受理条件
【工伤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临夏市,当公民需要办理工伤事故备案申请业务时,需要经过报告、申请、受理、审核4个环节,不管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还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这些都会被认定为工伤职工,都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