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家庭失去亲人都痛苦万分,如果失去了成年家庭成员,则整个家庭都会陷入困境,现代社会中职工都参加有工伤保险,在职工因工而意外死亡后,其遗属可以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来维持生活
每个家庭失去亲人都痛苦万分,如果失去了成年家庭成员,则整个家庭都会陷入困境,现代社会中职工都参加有工伤保险,在职工因工而意外死亡后,其遗属可以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来维持生活,下面华律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贵港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贵港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二、贵港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受理条件
1.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3.符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二、三条规定的;
4.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已获得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三、贵港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理材料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表》
2、供养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3、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公证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4、供养人签订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承诺书
5、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
四、贵港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6-38号综合受理窗口
供养亲属是和死亡职工关系密切的家人,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这些亲近的人,主要依靠死亡职工来生活,而在职工死亡后,家庭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我国从法律上规定,要保障他们的生活,在工伤职工死亡后,其家人可以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小编还为大家介绍了一些贵港市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理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