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因工受伤以后是可以依法享受保险待遇的,如果受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后,伤情比较严重的,那么应享受的相关保险待遇,必须要依法进行变更的,需要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因工受伤以后是可以依法享受保险待遇的,如果受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后,伤情比较严重的,那么应享受的相关保险待遇,必须要依法进行变更的,需要该受伤职工申请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的,在临夏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业务要办多久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临夏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要办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二、临夏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临夏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临夏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和政县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四、临夏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地点
和政县城关镇西关村和合路2号县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在临夏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业务的法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保险条例规定,该业务的办理时间是,法定工作日的上午八点半到十二点和下午的两点半到六点。法定节假日期间和政县政务服务网课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