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条件下,公司是不能够主动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但是职工要求解除的话,那么是可以的,这样就不能够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但是职工可以申请一次性的公司医疗补助金,那么在临
在工伤条件下,公司是不能够主动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但是职工要求解除的话,那么是可以的,这样就不能够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但是职工可以申请一次性的公司医疗补助金,那么在临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收费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临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收费吗
不收费
二、临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理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
三、临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理材料
身份证
四、临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理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八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我们国家是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如果职工自己不需要,那么就需要职工自己来承担这个责任,我们在做决定的时候需要仔细思考。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相关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