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在哪办理

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必须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个人基本信息业务的,如果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相关的变更手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1 04:57:23

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必须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个人基本信息业务的,如果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的,在鸡西办理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业务在哪办理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一下。

一、鸡西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鸡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3号

二、鸡西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在鸡西申请办理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的设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条、第十四条的相关通知规定。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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