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受伤后,是需要进行治疗的,治疗时是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受伤职工是可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领人必须携带相关的资料到保险经办机构先提
职工因工受伤后,是需要进行治疗的,治疗时是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受伤职工是可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领人必须携带相关的资料到保险经办机构先提出申请的,在牡丹江市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业务需要收费吗?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牡丹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收费吗
不收费
二、牡丹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相关的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齐齐哈尔市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业务是不收费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