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职工受工伤后办理工伤认定才具有意义,对职工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受伤的医疗费用就有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那么在鹤岗工伤认定办理是在哪里进行的呢?下
企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职工受工伤后办理工伤认定才具有意义,对职工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受伤的医疗费用就有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那么在鹤岗工伤认定办理是在哪里进行的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鹤岗工伤认定申请在哪办理
鹤岗市东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鹤岗工伤认定申请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鹤岗工伤认定申请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是在社保局办理的,工伤认定需要对于职工进行鉴定,工伤的范围是比较多的,在进行工伤认定需要仔细比对工伤认定的条件,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