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要办多久

国家要求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的人员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个人的基本信息都必须登记在内,这关系着参保人员的保险待遇,如果参保人需要变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3 10:43:26

国家要求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的人员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个人的基本信息都必须登记在内,这关系着参保人员的保险待遇,如果参保人需要变更个人基本信息的,必须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的,在大庆市办理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手续要办多久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下。

一、大庆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要办多久

1个工作日

二、大庆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三、大庆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在大庆市办理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业务时,申请人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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