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收费吗

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治疗时,是可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到保险经办机构先提出申请,经相关机构核定之后才可领取,需要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3 20:41:12

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治疗时,是可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到保险经办机构先提出申请,经相关机构核定之后才可领取,需要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业务的人员,必须携带相关的资料才可申请,在齐齐哈尔市办理该业务需要收费吗?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

一、齐齐哈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收费吗

不收费

二、齐齐哈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八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相关的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齐齐哈尔市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业务是不收费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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