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工作中受了伤在治疗结束后是去要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的,如果我们对办理的结果不满意是可以再次申请鉴定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在蚌埠地区是什么时间办呢?为了帮助大家更
我们在工作中受了伤在治疗结束后是去要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的,如果我们对办理的结果不满意是可以再次申请鉴定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在蚌埠地区是什么时间办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蚌埠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蚌埠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在蚌埠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的相关知识以及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果我们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我们在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内去办理就好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