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对于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是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办理机构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依据,对我们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等审核通过之后,就会核发伤残待遇。
我们国家对于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是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办理机构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依据,对我们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等审核通过之后,就会核发伤残待遇。下面的内容,小编就具体说一说,唐山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唐山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三十八: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唐山伤残待遇申领办理流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1、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2、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
3、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唐山办理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的详细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抽时间了解一下。我们在办理伤残待遇申领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办理。在办理的过程中,大家有任何法律的疑问,可以随时来进行法律咨询。